撰稿單位:地政處
新思新聞特派新聞特派記者 林煥堂 報導
日期:113年7月21日(日)
標題:財產繼承不分男女! 市府呼籲及時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 別讓權利睡著了
生男生女一樣好!隨著現代社會家庭觀念改變,新竹市女性繼承不動產比例也隨之增加。新竹市政府地政處表示,竹市112年繼承登記男性繼承人為2,660人,女性繼承人為2,421人,男女繼承不動產性別比例分別為52%及48%,已趨近各半。統計歷年竹市因繼承取得不動產的女性比例為34%,高於全國平均值的30%。依法男女均有繼承財產的權利,呼籲繼承人儘速辦理繼承登記,以保障自身權益。
市長高虹安指出,因傳宗接代、祖先祭祀等考量,過往傳統家族有「財產傳子不傳女」觀念,但民法規定繼承權並不因男女性別而有差異,無論男女繼承權利都一樣,期待共同響應聯合國SDGs5目標「實現性別平等,並賦予婦女權力」,若民眾仍有未辦理繼承登記之不動產,請掌握時效儘速提出申請,保障自身應得的權益。
地政處表示,繼承人應在6個月內向地政事務所申辦繼承登記,聲請逾期者,每逾1個月處登記費1倍罰鍰,最高可罰至20倍。自繼承開始日起逾1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,由地政事務所公告3個月,逾期仍未聲請者予以列冊管理,列冊管理期間為15年,逾期仍未聲請者,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。
地政事務所指出,過去曾有民眾因為收到地政事務所寄發的通知書,擔心不動產遭列管後標售,於繼承系統表隱匿妹妹的名字,並由三兄弟協議辦理分割繼承,經地所人員審查後發現被繼承人尚有1個女兒並開立補正通知書,補正完整繼承系統表及戶籍謄本,順利完成遺產繼承登記。
地政處呼籲,所有繼承人都有相同的繼承權利,應該積極行使自己的繼承權,並在法定期限內完成不動產繼承登記,以免因逾期未辦理而面臨罰鍰和其他不必要的法律後果。如有不動產相關繼承問題,歡迎至新竹市地政事務洽詢。
新聞資料提供:地政事務所
聯絡人:謝課長
聯絡電話:03-5325121分機121
圖1:未申辦繼承法律效果
圖2:新竹市幸福宜居網查詢未繼承土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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